1. 工程概況
某構筑物( 水塔) 為一座平面呈圓形的2 8 m 高( 有效高度),有效容積400m3的鋼筋混凝土水塔,該構筑物(水塔)地基采用灰土擠密樁地基處理,處理范圍為16m×16m,處理深度-4.10m以下6.00m,其上部用500厚2:8灰土填至-3.60m。該構筑物(水塔)基礎于2007年07月完成施工圖設計,基礎與國標《400m3鋼筋混凝土倒錐殼保溫水塔》89S842(五)塔高32m配套使用,混凝土強度等級基礎墊層為C15,基礎板C25,基礎正錐殼及環梁為C30;該構筑物(水塔)支筒采用國標《400m3鋼筋
混凝土倒錐殼保溫水塔》89S842(五),支筒外徑4m,支筒壁厚180mm,混凝土強度等級均為C30,該水塔所處地區為7度抗震設防區。該構筑物(水塔)于2008年05月02日開始支筒滑模施工,至2008年05月12日上午拆除滑模構件施工完畢。
2. 鑒定目的
2008年05月12日下午2點28分汶川地震致使齡期僅十天的鋼筋混凝土支筒振幅達0.5m~0.6m,隨后發現支筒0.5m~5.0m高度范
圍內出現多條環形水平貫通裂縫,支筒下部受力部位混凝土受損嚴重。為查清裂縫產生的原因及對構筑物(水塔)安全性的影響,委托方特委托鑒定。
3. 檢測項目
依據有關標準,結合該構筑物(水塔)實際情況,查明支筒筒身裂縫產生的主要原因及對構筑物(水塔)安全性影響程度。一是對構筑物現場踏勘與結構現狀調查,對構筑物裂縫出現的部位、裂縫走向、裂縫深度、裂縫寬度及裂縫長度等進行檢測;二是對構筑物現齡期混凝度強度抽檢及構筑物施工資料等相關檢測、復核,根據上述現場調查及檢測,對支筒筒身出現的裂縫進行分析、研究,最后對該構筑物(水塔)現有結構抗震性能及安全性作出評定。
4. 結構檢測與評定
結合混凝土強度抽檢及構筑物裂縫現場檢測,對該構筑物(水塔)現場及結構現狀進行較詳細檢查。
4.1 該構筑物( 水塔)
0.5m~5.0m高度范圍內出現多條環形水平貫通裂縫,其中尤以1 . 0 m ~ 2 . 0 m 高度范圍內較為嚴重,該范圍內產生了4條最大裂縫達2.0mm的環形水平貫通裂縫,其中裂縫周圍混凝土出現剝皮、擠碎及大面積疏松現象,1.0m以下水塔門洞南側產生3條最大長度
為2.0m、裂縫寬度達1.5mm的環形水平貫通裂縫;2.0m~3.0m高度范圍內水塔產生4條裂縫長度為4.0m、裂縫寬度達1.0mm的環形水平貫通裂縫;3.0m~4.0m高度范圍內水塔產生3條裂縫長為2.5m、裂縫寬度達1.5mm的環形水平貫通裂縫;4.0m~5.0m高度范圍內水塔產生5條裂縫長度為2.5m、裂縫寬度為1.0mm的環形水平貫通裂縫。
4.2 現齡期混凝土強度抽檢根據構筑物(水塔)實際情況及有關標準對水塔5.0m以下受力范圍內的現齡期混凝土強度進行檢測,其檢測結果示于表4.1。
物(水塔)所測5.0m以下受力范圍內的現齡期混凝土強度均滿足
C30的設計要求。
4.3 施工資料復核根據施工單位、監理單位提供的施工資料及監理資料進行審查,見表4.2。上述水泥、鋼材出廠合格證明及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均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
4.4 抗震鑒定
按《建筑抗震鑒定標準》高度不超過35m的鋼筋混凝土筒壁式水塔,其水塔的鋼筋混凝土筒壁僅允許有少量微小裂縫,而該水塔5.0m以下受力部位存在多條裂縫寬度達2.0mm的環形水平貫通裂縫,更為嚴重的是由于環形水平貫通裂縫均集中出現在水塔5.0m以下受力部位,經現場檢測,裂縫原因分析,根據相關規范,該構筑物(水塔)不滿足7度抗震設防要求,嚴重影響水塔安全使用要求,應采取加固措施,才能投入使用。
5. 結論與建議
5.1 按照國家標準GB50023-95相關規定,該水塔的抗震性能綜合評定不滿足7度抗震設防要求,顯著影響整體承載,應采取措施。
5.2 根據上述結論,建議對該水塔5.0m以下支筒筒身采取50mm厚C30細石混凝土(或噴漿),并內配同原支筒鋼筋的夾板墻加固
措施。
轉自宏亞冷卻塔事業部網站 http://www.88444333.com

